为保证本学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将化工学院2025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形式及申请程序要求
为贯彻落实《学位法》精神,推动学校分类培养和多元创新成果评价,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或规定的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一)学位论文申请学位
1.学位论文申请学位,关键环节包括论文开题、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等。
2.学位申请程序及相关材料
分类 |
培养层次 |
类型 |
选题论证 |
书面表达 |
学位论文评阅 |
答辩 及学位申请 |
学术学位 |
研究生 |
研究类论文 |
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
撰写学位论文; 参考《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样本》。 |
学位论文评阅,其中专业硕士根据论文类型选择各自评阅书模板。 |
学位论文答辩; 提交相应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
专业学位 |
博士 |
应用研究类论文 |
硕士 |
专题研究类论文 |
调研报告 |
案例分析报告 |
涉及各类学位论文格式样本详见附件1。
(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针对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项目的个别硕士研究生,今年探索开展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试点工作。
1.实践成果类型包括产品设计、方案设计等。
2.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应包括可展示实体形式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书面形式。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是可展示实体形式的书面表达,是对实践成果完成过程的具体描述和对学位申请人承担专业实践工作能力的重要诠释。
3.学位申请程序及相关材料
类型 |
选题论证 |
书面表达 |
评阅或鉴定 |
答辩 及学位申请 |
产品设计 |
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 |
撰写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参考《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格式样本》 |
根据实践成果类型分别选取评鉴模板; 实践成果评阅或鉴定会。 |
实践成果答辩; 提交相应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
方案设计 |
涉及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格式样本、评阅书模板、实践成果鉴定、实践成果(拟)应用证明、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详见附件1。
4.申请与审批。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使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工程硕士,一般应在提交评阅前进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可行性论证(如论文开题与实践成果一致,可用开题报告论证替代),通过论证后有关材料交学院审批存档。学院截至4月9日向学位办公室报备名单。(附件2)
5.实践成果评阅或鉴定会
实践成果可采取专家评阅方式,也可以采用专家鉴定会方式。
(1)采用专家鉴定会要求
应至少聘请3名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实践成果鉴定专家组,企业专家须半数以上。研究生校内外导师可参加鉴定会,但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专家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批准。
专家组听取研究生汇报实践成果的主要内容,评阅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2/3以上专家通过鉴定,则视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须修改后进行实践成果鉴定。
专家鉴定意见表作为答辩材料之一一并存档。
(2)采用评阅方式要求
见本“通知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要求(三)硕士研究生”部分。
(3)企业实践成果证明材料
研究单位或使用单位须出具实践成果实施证明或即将应用实施的证明材料。
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要求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条件
1.请所有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期间,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业情况自查,自查培养计划完成与课程学习情况、学位论文各环节审核情况。
2.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通过选题论证,且从选题论证到提交评阅的时间满足学校要求。
3.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导师评阅后,导师同意答辩(导师在系统审核通过评阅申请后,可在“指导学生管理——论文评阅”为该生填写论文评阅书)。
4.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博士一般应通过预答辩,预答辩形式和组织由学院(联合培养企业)或导师自定。
5.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评阅申请,导师、学院审核后送审,操作说明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研究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或因复评送审的,自行承担延期答辩的风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博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由学院组织送评。学生需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具体操作见https://grs.cup.edu.cn/xw04/index.jhtml),后需导师审核。
2.评阅专家人数:破格录取的、被学业警示的或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复评专家数查看https://grs.cup.edu.cn/xw04/89886.jhtml
3.论文提交时间:查重论文集中提交时间为4月1日。春学期博士学位论文集中外送盲审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3日。
非集中送审每周五送审1次(截至5月23日),请于送审前3天发送查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初评和复评)为45天,请合理规划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4.评审结果反馈:研究生院统一将评阅结果下载后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本学期首次上传评审结果时间4月8日,之后每周二和周五各上传1次,请届时自行关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阅结果。
5.提交材料(由导师OA发送)要求:
1)查重格式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
论文文件命名:“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
注意:内容需除去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
各部分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不超过8%,文献综述章节不超过30%(但不能有整段重复),实体研究内容章节不超过6%。实验方法和过程描述的查重结果不计入上述限制指标。
2)盲评格式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盲评格式要求详见
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命名规则为:“11414_学号_LW”。请注意一定要严格按此命名,否则无法上传文件。
3)摘要(TXT格式)。命名规则为:“11414_学号_ZY”。请注意一定要严格按此命名,否则无法上传文件。
6.留学生博士论文送审要求:为提高遴选专家的适配度,提高送审效率,留学生系统提交评阅申请时,必须提供中文论文题目、中文关键词、中文研究方向,提交的摘要文档建议中文摘要,论文可使用英文或中文撰写(在评阅申请页面选择)。
7.平台送审学位论文收费标准:外国语言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每位专家1000元/篇次,中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每位专家575元/篇次。
(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由学院组织送评(校区独立招生的研究生由校区分委员会组织)。所有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具体操作见https://grs.cup.edu.cn/xw04/index.jhtml),上传学位论文,后需导师审核。
2.评阅专家人数: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同等学力人员需聘请3名同行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
(1)4月7日提交查重电子版的论文,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请导师把关是否符合盲审要求,第一次查重结果出来后到盲审前还可以修改。
论文文件命名:“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
注意:内容需除去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
各部分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不超过8%,文献综述章节不超过30%(但不能有整段重复),实体研究内容章节不超过6%。实验方法和过程描述的查重结果不计入上述限制指标。
(2)4月11日前进入系统进行论文评阅申请,并提交盲评格式电子版学位论文,经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送评。
4.盲审提交材料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学位论文必须为word版本盲评格式,格式要求详见
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需根据论文类型选定相应的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五选一),具体要求由导师结合学生的论文内容确定。
(四)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规范性检测
1.格式规范性监测。建议研究生提交评阅前自行通过“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数智化平台”进行格式规范性监测,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2. 学院在学位论文外送评阅前对所有拟评阅的学位论文(包括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均进行文字重复率检测。由学院(研究院)对拟检测论文统一打包后提交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图书馆202,电话9005),论文电子版为WORD格式(内容除去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检测结果由图书馆直接反馈到学院处理,学院将在“毕业→论文查重管理”上传查重报告,导师和学生可自行查看。注意:学位论文查重版本与答辩版本要一致!
3. 试点AI检测。学院和导师应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规范合理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AIGC),注重数据和信息安全,杜绝在实验数据、创新点等核心内容使用智能生成内容,确保学位论文的独立性和原创性。研究生院将适时通过系统调取部分学位论文进行抽检。
三、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要求
(一)研究生在本学期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截止时间是5月31日。
(二)因学校查重流量有限,每位学生在毕业前最多有 2 次查重机会,如果第 1 次查重通过,则答辩前不进行第 2 次查重,对通过查重后又进行修改的内容由本人负责。
(三)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及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的(见研究生院网站有关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四)在答辩会议召开前,答辩秘书须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送达答辩委员审阅,博士研究生至少提前5天,硕士研究生至少提前3天。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须审阅学位论文,应预先了解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做好提问的准备。
(五)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的企业专家应占半数以上。
(六)规范答辩报告及时长:研究生汇报研究主要内容,须对根据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建议答辩时间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
(七)通过实践成果答辩后,研究生本人通过系统“终版学位论文”页面上传《实践成果鉴定报告》和《实践成果(拟)实施证明》,导师审核,学院备案。
四、学位申请与审批
(一)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需在5月31日前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科研成果;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学位办审核系统中“学院审核通过”状态的材料。学校现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目录(附件4)
开具电子检索证明报告的方式及要求:
①参照参考文献格式编辑论文信息,发送邮件至shiyoukejichaxin@126.com,不要发送论文原文。
②务必注明用途:“用于博士学位申请”!图书馆同时将检索证明报告发送至学位办邮箱(cupxwb@163.com)。
③务必注明JCR期刊大类分区版本(普通版或升级版以及对应年份)和影响因子核查年份!根据学校《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JCR期刊分区(大类)是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以期刊收到论文的日期当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影响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响因子为依据。
④需要姓名(中国学生提供中文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出版年份,论文类型(SCI,EI,中文核心)等信息。
⑤中文文章需要开EI证明的,需提供论文英文标题。多篇论文请标好序号。
(二)“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的采集和审核
学生在系统进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及毕业申请,此项工作需在5月31日前完成。
学生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确认”页面确认、提交学位授予数据;而后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毕业申请”页面确认、提交毕业申请;学位办以学院审核通过状态为依据汇总上会名单,不再收取电子表格。
(三)终版学位论文提交与审核
1.申请学位的研究生,6月13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与学位—终版学位论文提交”页面,按照说明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相关材料(明评版论文11414_学号_LW.pdf;盲评版论文11414_学号_LW_M.pdf;摘要11414_学号_ZY.txt),并经导师、学院分别审核通过;未按时提交或完成审核将影响办理离校手续。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结业论文)暂不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2.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各位同学按时提交,请导师严格把关,待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学位证、毕业证书。
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与离校前在图书馆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无关,需分别按要求完成,切勿混淆!
注意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作者及导师签名。
(四)学位论文保密申请
如毕业生计划申请论文保密,请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保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到学院办公室(化工楼B座302)(附件6)。
如论文保密内容来源于科研项目或甲方项目要求,支撑材料应包含:项目合同书封面、项目合同书保密条款页、项目合同书签字页。
如因申请专利而保密,保密期为2年,在申请书里写清楚理由,不需提供支撑材料。
(五)向学院办公室送交材料(各一份)
请各位答辩秘书于2025年6月6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送到学位院公室。
1.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1份;
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馆)1份;
3.1本博士学位论文;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