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本复试细则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具体情况而制定。
一、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植昌。
副组长:陈春茂。
成 员:杨 旺、刘梦溪、朱小春、马 骅、付彦君。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
(一)材料审查小组:
组长:刘梦溪。
成员:杨帆、张霖宙、樊燕芳、吴志杰、杨英、周庆祥、王郁现。
(二)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陈春茂。
成员:付彦君、许凯。
二、复试前期准备
2.1. 复试人员遴选培训
(1)复试人员遴选
各复试小组组长由各招生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系主任担任。复试小组秘书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每个复试小组配备技术支持一名。复试小组成员由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工程型复试小组的组成,原则上有1名本专业校外兼职导师或来自于企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复试人员培训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3)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5月5日12:30开始。地点: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线上举行。
2.2. 确认参加复试
(1)凡不符合学院英语要求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测试,英语测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能参加复试。
(2)学院材料审查小组将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并依据审查结果产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开始前3天公示至学院主页,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在5月5日下午14:30之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栏目完成“复试确认”,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
①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在报名阶段已提交过身份证扫描件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
② 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备注:请妥善保管上述资格审查原始材料,与博士笔试试卷一并邮寄至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办公室。
2.3. 复试方式
采用两套系统、双机位远程视频复试方式。主系统为“腾讯会议”,用于面试;副系统为“钉钉”,用于视频监控。具体要求及流程说明见附件2。
三、复试工作安排
3.1. 申请材料审查
(1)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材料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包括:考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按学业表现(30%)、外语成绩(20%)、科研规划(20%)、学术成果(30%)的分项内容,以百分制给(100%)出材料审查最终成绩,并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公示审查结果。对未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备注原因。
(2)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材料审查。
(3)学术成果分重在体现学生的学术水平、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由材料审查小组对相关证明文件核实后给出。
备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按实施细则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3.2. 招生指标
复试采用差额方式,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招生总规模(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160%的比例确定。
表3.2.1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拟招生总数 |
其中直博生(含本博一体化)已推免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
52 |
11 |
2 |
能源环境科学与工程 (0817J4) |
2 |
0 |
表3.2.2 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非全日制定向型 拟招生数 |
全日制非定向型 拟招生数 |
1 |
化学工程 (085602) |
8(含克拉玛依校区师资专项计划2名) |
11 |
2 |
环境工程 (085701) |
4 |
1 |
3.3. 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生调剂
(1)接收调剂基本条件:已报考本院学术型博士的考生,政治合格、身心健康。考生调剂前必须征得所报考学术型导师和拟调剂工程博导的书面同意(见附件3)。
(2)复试采用差额方式,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招生总规模(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160%的比例确定。
(3)报名时间及材料提交:考生须在2022年5月6日17:30前,填写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调剂申请表(见附件4),连同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邮箱:cuphgxy@163.com。
备注:一旦选择调剂至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则考生自动放弃原专业复试资格。
表3.2.3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数量及调剂条件
接收调剂的专业(代码) |
拟接收调剂生的数量 |
调剂生前置报考专业(代码) |
化学工程(085602) |
4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能源环境科学与工程(0817J4) |
环境工程(085701)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能源环境科学与工程(0817J4) |
3.4. 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笔试: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全面考查,测试时间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开卷考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为石油化学与加工基础、化学反应工程。采取闭卷笔试,测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面、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
面试步骤:综合能力面试时,首先由考生采取PPT的形式介绍。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的工作进展及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规划等,汇报约15分钟。申请者汇报完毕后,专业能力测试约10分钟,外语能力测试约5分钟。
四、成绩评定办法
4.1. 面试成绩计算:
报考导师、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者的实际表现现场进行面试打分,复试秘书按参加复试的成员人数,取平均分得出复试小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平均分×40%+导师打分×60%。
4.2. 复试总成绩计算:
(1)硕博连读生:复试总成绩等同于面试成绩。
(2)申请考核制复试总成绩=材料审查成绩×2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备注: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注:复试成绩满分为80分,折合成百分制判断复试成绩是否合格)
4.3. 成绩公示:
复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拟录取名单最终由研究生院公示。
五、考生复试程序
5.1. 复试时间
博士研究生复试笔试在5月6日晚上18:00至19:30进行。复试面试于5月7日上午8:00开始。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在5月6日下午14:00至16:00进行。
5.2. 复试流程
(1)笔试
考生按照复试小组秘书指定的候场时间做好笔试准备,复试小组秘书会在复试前半小时发送笔试的腾讯会议及钉钉会议链接。笔试试卷分为化学工艺、化学工程、工业催化和环境化工四个方向,考生任选一个方向作答。作答完毕的30分钟之内将答卷拍照发送至学院邮箱cuphgxy@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试卷方向,如:张三+化学工程。答卷原件EMS邮寄至学院办公室。
笔试的具体流程如下:
17:45 复试小组秘书发送笔试的腾讯会议及钉钉会议链接以及答卷拍照发送的指定邮箱。考生确认视频设备、网络条件已具备。
17:45—18:00 考生收到加入笔试会议(腾讯+钉钉)指令后,立刻进入会议;完成考生身份核验、展示准考证、复试环境、考生本人现场宣读承诺、试卷选择。
18:00—19:30考生答题。
19:30—20:00 作答完毕后,将答卷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等待评阅。待收到退出笔试会议的指令,随即退出笔试会议。
(2)面试
① 考生按照复试小组秘书指定的候场时间做好复试准备,复试小组秘书会在复试前15分钟提醒考生并组织候场,向考生发送腾讯会议及钉钉会议链接。
② 复试时间约30分钟。复试具体流程可参考如下(以第一位面试考生为例):
7:45 复试小组秘书发送腾讯会议和钉钉会议链接以及考生面试基本时间段。考生确认视频设备、网络条件已具备(为保证复试过程顺利进行,请尽量使用有线网络的WiFi信号)。第一位考生开始候场。
8:00—8:05 考生收到加入面试会议(腾讯+钉钉)指令后,立刻进入会议;完成考生身份核验、展示准考证、复试环境、考生本人现场宣读承诺。
8:05—8:30 考生专业面试开始,完成PPT汇报、专业面试、英语面试后,收到退出会议的指令。完成复试。
5.3. 复试行为规范
1. 复试考生严格按照复试小组秘书指令,执行候场、加入、退出等流程。未接到指令擅自进入会议者,按复试作弊处理。
2. 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
3.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4. 考生应选择独立、无干扰、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面试。
5. 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
6.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8. 考生复试场所被发现有复试相关的知识内容,或考生复试场所出现其他人员,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
9.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报考学院保持沟通。
10. 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六、录取原则
6.1. 各复试小组根据导师指标和考生总成绩择优顺序录取。
6.2. 出现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1)无导师接收者;
(2)复试作弊者;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折合成百分制后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宜
1. 各导师招生指标中已包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人数。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 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收其报考。
4.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 笔试试卷邮寄地址(必须用EMS):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办公室(收),010-89733089,邮编102249。
八、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化工学院接待电话:89733089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九、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