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本复试细则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具体情况而制定。
一、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香平。
副组长:陈春茂。
成 员:杨 旺、刘梦溪、朱小春、陈发源、付彦君。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
(一)材料审查小组:
材料审查小组全体成员。
(二)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陈春茂。
成员:付彦君、刘宇。
二、复试前期准备
2.1. 确认参加复试
(1)凡不符合学院英语要求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测试,英语测试成绩低于55分者不能参加复试。
(2)学院材料审查小组将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并依据审查结果产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开始前3天公示至学院主页,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在5月4日下午14:30之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栏目完成“复试确认”,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
①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② 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备注:请妥善保管并携带上述资格审查原始材料,在博士笔试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
2.2. 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具体要求及流程说明见“5.2 复试流程”。
三、复试工作安排
3.1. 申请材料审查
(1)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材料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包括:考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按学业表现(30%)、外语成绩(20%)、科研规划(20%)、学术成果(30%)的分项内容,以百分制(100%)给出材料审查最终成绩,并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公示审查结果。对未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备注原因。
(2)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材料审查。
(3)学术成果分重在体现学生的学术水平、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由材料审查小组对相关证明文件核实后给出。
备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按实施细则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3.2. 招生指标
复试采用差额方式,按照本专业招生总规模(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120%的比例确定。
表3.2.1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拟招生总数 |
其中直博生(含本博一体化)已推免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
60 |
7 |
2 |
能源环境科学与工程 (0817J4) |
2 |
1 |
表3.2.2 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非全日制定向型 拟招生数 |
全日制非定向型 拟招生数 |
1 |
化学工程 (085602) |
14 (含1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9 |
2 |
环境工程 (085701) |
2 |
1 |
3.3. 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笔试: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全面考查,测试时间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开卷考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为石油化学与加工基础、化学反应工程。采取闭卷笔试,测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面、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
面试步骤:综合能力面试时,首先由考生采取PPT的形式介绍。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的工作进展及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规划等,汇报约15分钟。申请者汇报完毕后,专业能力测试约10分钟,外语能力测试约5分钟。
四、成绩评定办法
4.1. 面试成绩计算:
报考导师、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者的实际表现现场进行面试打分,复试秘书按参加复试的成员人数,取平均分得出复试小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平均分×40%+导师打分×60%。
4.2. 复试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2)申请考核制复试总成绩=材料审查成绩×20%+复试成绩80%。
(3)硕博连读生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4.3. 成绩公示:
复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拟录取名单最终由研究生院公示。
五、考生复试程序
5.1. 复试时间
博士研究生复试笔试在5月5日下午15:30至17:00进行。复试面试于5月6日上午8:00开始。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在5月5日下午13:00至15:00进行。
5.2. 复试流程
(1)笔试
线下笔试,考试地点:东校园 东教512。
(2)面试
线下面试,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录取原则
6.1. 各复试小组根据导师指标和考生总成绩择优顺序录取。
6.2. 出现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1)无导师接收者;
(2)复试作弊者;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宜
1. 各导师招生指标中已包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人数。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 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收其报考。
4.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博士须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迁入我校。
八、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化工学院接待电话:89733089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九、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