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2019年立项后延期的项目和2020年中期检查结果为A/B/C的项目。

外国语学院将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题初审,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统计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专家组名单》和各项目结题材料上交至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题终审,评审项目包括2020年立项的A、B项目和一定数量的C项目(具体参考《各挂靠单位名额分配表》),以及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

2020年中期检查结果为A/B/C的项目,结题初审结果分为A/B/C、延期和不通过五种,A/B/C级别的上限数值具体见附件《各挂靠单位名额分配表》,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的检查结果为不通过。挂靠单位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统计表》中的2020年立项项目结题结果时,ABC三个级别的项目分别按成绩降序排列显示。

2019年立项后延期结题的项目,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挂靠单位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统计表》中的2019年立项后延期的项目结题结果时,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即可。

2.所有参加结题终审的项目须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结题成果(论文、调查报告或科技发明创造作品说明书)、结题汇报材料电子版各一份至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备案。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

3.确系无法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纸质版延期申请说明,有指导教师同意延期的签字说明,报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和外国语学院备案。

4.确系无法完成需要放弃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纸质版放弃结题申请说明,有指导教师同意放弃的签字说明,报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和挂靠单位备案,并视情况追回经费。

二、结题程序

1.申请结题项目须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结题材料的制作。

2.2021年5月6日-5月11日,所有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向挂靠单位提出结题申请,上交结题信息汇总表、结题报告书、论文、调研报告、科技发明创造作品说明书等以及项目结题汇报材料。所有材料同时发至邮箱18600727702@163.com和991504231@qq.com。总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分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结题报告书/论文等

3.2021年5月12日-5月20日,外国语学院将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的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考核结果分为A/B/C、延期以及不通过。考核结果将由外国语学院存档并于5月20日前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统计表》至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4.2021年5月21日-5月30日,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委托专家组进行终审验收。

5.5月底,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