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学校办公、科研、教学、生活服务等用房及土地管理、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管理、住房补贴核定发放、职工住房上市交易等工作。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学校房屋、土地、人防管理制度及工作方案; 2.负责学校用房及土地日常管理工作,统一配置、调整、租赁、管理学校用房和土地; 3.负责学校房地产权籍管理工作,健全房产、地产档案; 4.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学校行政办公、科研实验室等房屋改造的申请核准及改造验收工作; 5.完成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的日常管理,按照人防部门的要求对学校人防工程、地下空间进行合理配置,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6.协助完成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后等相关人员的用房安置工作; 7.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核算及发放工作; 8.负责出具学校教职工住房情况证明; 9.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住房上市交易手续; 10.负责房屋、土地、人防及住房档案等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11.其他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