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自2020年7月1日起中央预算单位实施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须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须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的采购项目为: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中央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请需要采购意向公开的部门和教师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申请单》(申请模板可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通过OA发送至国资处相关联系人,采购意向公示30日后方可开展采购活动。
国资处联系人:毛柱、牛超 8973322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