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单位:
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7号令)(附件1),该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87号令与原《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相比有较大变化,将切实影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为。现将我校在招标、投标中与87号令有明显不一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有较大变化,详见第十七条;
2.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设定有较大变化,详见第五十五条;
3.评标现场对采购人要求更加严格,详见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
4.我处正认真审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并将适时做出必要修订。在未修订前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与87号令有冲突的,以87号令为准。
附件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