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从即日起全面开展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清查工作。请各学院及实验室高度重视,做好如下工作:
一、管制类化学品
我校管制类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第三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1、2),我校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
二、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清查
1.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现存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盘查并完善台帐(见附件3)。清查完成后由学院统一汇总于6月3日前将电子版OA给李坤、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主楼A1212。
2.对已过期、废弃、不再使用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请各实验室做好登记并妥善做好暂存工作,于本周四、五交给实验室危险废物分拣人员进行回收处置。
3.实验室所有现存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务必保证账物相符、存储规范,必须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随时开展抽查,若发现违规采购或未备案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1.所有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到公安部门办理购买许可手续后方可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每学期集中采购1-2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随时可下单采购),并直接配送到学校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库房。
2.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或向未取得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单位采购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做到科学分类、规范存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超量储存,严禁相互反应的试剂混存。实验室必须使用规范的专用储存柜,强酸、强腐蚀类化学品还须使用PP酸碱柜等。化学品清单贴在柜门外(见附件4)。
4.各实验室务必及时更新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台账(见附件5、6),明确使用地点,确保账物相符。
5.师生在采购、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前,请认真查阅化学品技术说明书(MSDS),了解其危险特性、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方法,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应急预案和应急物品后方可开展实验。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