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总体部署,现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2月23日-3月10日)
1.全面排查隐患。各单位对照《项目表》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确保所有实验用房检查无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安全工作归档立卷。各单位按照《项目表》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及佐证材料归档工作,并做好备查(学校和教育部检查组)及提交准备。
二、学校检查整改阶段(3月11日-27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对危险化学品使用量较大的学院开展校级检查。未安排校级检查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自行组织检查。各学院通知实验室按照对应检查时间开门迎检,未开门实验室将被通报。
1.学校检查(3月11日—13日)
2.单位整改(3月11日-22日)
各单位根据学校下发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针对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在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
3.回头看(3月25日-27日)
学校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检查组前往各单位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89733746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