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归口管理资产的日常管理,可根据归口管理的国有资产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管理细则报国资处备案。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
代表学校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纠纷处理;负责房屋分配、监管;负责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登记、调配、处置等事项。
二、党政办公室:
负责校名、校誉、校徽及其他学校标识等无形资产的管理。
三、教务处:
负责本科生教室的管理;负责本科教学实验室的管理。
四、研究生院:
负责研究生教室的管理;负责研究生教学实验室的管理。
五、科学技术处:
负责专利权、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科研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负责科研实验室的管理。
六、财务处:
负责学校现金资产管理及国有资产价值账目管理。
七、后勤管理处:
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负责公共会议室、道路、绿化、卫生间、水房、地下管网、水电暖、通讯设施等公共资产的管理。
八、基建处:
负责土地、房屋等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资产的管理。
九、信息中心:
负责学校网络域名、公共软件平台、公共信息系统等资产管理;负责网络等弱电资产的管理。
十、图书馆:
负责纸质图书、纸质期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等资产的管理。
十一、档案馆:
负责学校档案、文物、陈列品等资产的管理。
十二、校办企业总公司(成果转化与产业办公室):
负责校属企业管理;负责科技成果对外投资的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