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

日本

签证要求

签证国家:

日本

免签情况:

暂无

签证要求:

表格、相片及其他:

①申请表1

(用电脑填写后打印的PDF格式的新版签证申请表,表格左上角须有完整二维码),近期5*5白底彩照1

3人(含)以上专用名单表1

③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④护照须有本人签名

●请勿使用订书钉装订申请表等材料;

临时出差人员:

①护照复印件

②邀请信;

常驻及随任人员:

护照复印件

●常驻需被轮换人姓名、性别及职务

●随任需馆员相关证件复印件

●常驻、随任无多次入境(一次入境办居留);

探亲人员:

①护照复印件

②户口本复印件

③常驻馆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邀请信(一般发一次入境停留90天,3个月有效。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发一年多次签证。);

短期访问签证:

材料摆放顺序为:照会、专用名单表、签证申请表、身元保证书(若有)、招聘理由书、滞留预定表原件(滞留预定表的日程须与照会和申请表完全一致),其他材料码放在后面(同一团组中有不同种类的护照,将相同种类护照码放一起,不要穿插码放)。

●切勿使用订书钉和曲别针装订申签材料。

●护照中勿夹带多余照片,去掉护照套;两人(含)以上团组,需在首页统一用皮筋竖向捆绑固定护照。

●护照和申请表摆放顺序一致,护照需按照申请表顺序,由内向外码放;申请表与申请表之间不能夹杂任何材料。

●如有公用申签材料的团组,需标明材料原件所在团组的团长的姓名及护照号。

网址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visa_tankishoyo.htm

●长期技能实习人员:提供“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实习合同书、契约书、实习协议、备案表等材料)。

●招聘理由书和滞留预定表原件,须加盖邀请单位公章。如只加盖邀请人人名章的,须提供日方邀请人的在职证明原件。

●参加国际会议(日本政府部门、省、厅邀请)邀请函可传真件。

●研修:在留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修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与研修派遣机构间签订的合同书2份。修学旅行的中国学生及其随行领队、教职工免办签证。

●劳务:

①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和批件。

②营业执照。

③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90天以上需提供在留资格证书;

过境签证:

持联程机票不超过72小时免办(可出机场),但使馆不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