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要求
签证国家: |
日本 |
免签情况: |
暂无 |
签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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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相片及其他: ①申请表1份 (用电脑填写后打印的PDF格式的新版签证申请表,表格左上角须有完整二维码),近期5*5白底彩照1张 ②3人(含)以上专用名单表1份 ③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④护照须有本人签名 ●请勿使用订书钉装订申请表等材料; 临时出差人员: ①护照复印件 ②邀请信; 常驻及随任人员: 护照复印件 ●常驻需被轮换人姓名、性别及职务 ●随任需馆员相关证件复印件 ●常驻、随任无多次入境(一次入境办居留); 探亲人员: ①护照复印件 ②户口本复印件 ③常驻馆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邀请信(一般发一次入境停留90天,3个月有效。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发一年多次签证。); 短期访问签证: 材料摆放顺序为:照会、专用名单表、签证申请表、身元保证书(若有)、招聘理由书、滞留预定表原件(滞留预定表的日程须与照会和申请表完全一致),其他材料码放在后面(同一团组中有不同种类的护照,将相同种类护照码放一起,不要穿插码放)。 ●切勿使用订书钉和曲别针装订申签材料。 ●护照中勿夹带多余照片,去掉护照套;两人(含)以上团组,需在首页统一用皮筋竖向捆绑固定护照。 ●护照和申请表摆放顺序一致,护照需按照申请表顺序,由内向外码放;申请表与申请表之间不能夹杂任何材料。 ●如有公用申签材料的团组,需标明材料原件所在团组的团长的姓名及护照号。 网址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visa_tankishoyo.htm ●长期技能实习人员:提供“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实习合同书、契约书、实习协议、备案表等材料)。 ●招聘理由书和滞留预定表原件,须加盖邀请单位公章。如只加盖邀请人人名章的,须提供日方邀请人的在职证明原件。 ●参加国际会议(日本政府部门、省、厅邀请)邀请函可传真件。 ●研修:在留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修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与研修派遣机构间签订的合同书2份。修学旅行的中国学生及其随行领队、教职工免办签证。 ●劳务: ①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和批件。 ②营业执照。 ③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90天以上需提供在留资格证书; 过境签证: 持联程机票不超过72小时免办(可出机场),但使馆不提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