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间交流合作,为多边合作培养、储备各类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将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中选拔部分学生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外方院校学习。
一、 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或10个月。
二、 选派方向
能源学、经济学
三、 资助内容
向赴俄罗斯留学人员提供留学期限内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向赴其他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留学人员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 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1)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在读硕士一、二年级研究生。
2)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年龄不超过35岁。
3.外语条件
申请人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关要求。使用英语作为语言的申请人,需要与外方院校确认是否开设有相关英文授课课程,派出前还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五、 派出
赴俄罗斯派出时间一般为2022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六、 选拔推荐方法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于11月8日之前前往研究生院报名,由学校统一上报至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办公室。同时,由学校筛选后,被推荐人选于11月8-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
七、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黄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研究生院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冯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324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167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