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生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附件1),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及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办法。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四)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的学习且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三、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须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申请认定学术专长的学生,还需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附件3)。
(二)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含本博一体化)、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不同类别按学校相关政策单独排名推荐。
(三)排名办法
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对符合学校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20%,满分20)+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的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2. 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依照主修专业培养方案所制定的必修课成绩进行计算,以学分为权计算加权平均成绩。补考和重修通过后成绩均按初次成绩计算;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
3.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满分2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10%,满分2分)、参加志愿服务(10%,满分2分)、到国际组织实习(10%,满分2分)、学术专长(70%,满分14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有参军经历者加1分,参军过程中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嘉奖再加1分。
(2)参与志愿服务,以志愿北京线上系统中志愿时长为依据进行排名,按志愿时长降序排序,年级前1/2者加2分,年级后1/2者加1分(志愿时长为0者不计入年级总人数,本项不得分;排名四舍五入)。
(3)到国际组织实习,在读期间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者,实习一学期(含)以内加1分,一学期(不含)以上加2分。
(4)学术专长部分满分14分,包括高水平期刊论文(满分7分)和权威科研竞赛(满分7分)两部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期刊论文、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分。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和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经审核鉴定满足条件的科研成果按如下规则加分。
①高水平期刊论文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紧密相关的科研论文。高水平期刊范围包括:SCI、EI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以及双一流大学(学科)的高校学报或期刊。具体分值如下:
期刊类别 |
分值 |
SCI收录期刊 |
中科院一区 |
4 |
中科院二区 |
3 |
中科院三区 |
2 |
中科院四区 |
1 |
EI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双一流大学(学科)的高校学报或期刊 |
1 |
注:同一论文,仅计算最高分,不重复计算。满分7分,超过不计分。
②权威科研竞赛
竞赛获奖部分满分7分。竞赛获奖指学生参加列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清单》中的全国性赛事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分值 级别 |
一等奖 (金奖) |
二等奖 (银奖) |
三等奖 (铜奖) |
国家级 |
4 |
3 |
2 |
A级赛事加分系数为1.5;B级赛事加分系数为1.0;C级赛事加分系数为0.5;D级赛事加分系数为0.3。
A级赛事中如设有特等奖,特等奖等同一等奖,一等奖等同二等奖,以此类推,三等奖(铜奖)按照省部级一等奖(金奖)加分,该赛事省部级一等奖(金奖)加分减半。B级赛事中如设有特等奖且仅有唯一项目获得特等奖,则该赛事特等奖加分系数为1.2,一等奖加分不变;其他特等奖等同一等奖,一等奖等同二等奖,以此类推。
竞赛项目个人参加者可获得对应级别加分,组队参加者分以下两种情况:(1)项目不设队长,所有成员按对应级别加分的1/2加分;(2)项目设队长,队长按对应级别加分的2/3加分,其他成员按对应级别加分的1/2加分。
赛事级别以推免当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竞赛清单》规定为准;获奖及成员排序以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在不同赛事中仅取最高奖励级别实施积分。
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内多个竞赛获奖,仅取分值最高的加分。
同一比赛中既有团队赛(综合组)又有单项赛的时候,团队赛(综合组)按上述规则计算积分,但单项组按团队赛(综合组)1/2加分。
4.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时折合为10分制。依照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进行平均值计算,当出现总分超过100分的情况,则将所有人的成绩乘以100/最高分的系数进行计算。
(四)公示办法
学院将在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公示拟推荐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查询网址:http://www.cup.edu.cn/geosci/
(五)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4)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5)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 有违法违纪行为而收到纪律处分者。
3. 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 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一)请申请者于9月8日12:00前向辅导员提交附件2:《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二)申请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部分加分者请于9月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
五、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电话:010-89733074
教务处办公室电话:010-89733459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六、其他
(一)本细则由地球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地球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9月4日
附:推免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