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2017年上半年教工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意见》《2017年上半年学生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将五月份组织生活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论学习(5月4日(周四)下午)
1.习近平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重要指示
2.《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二、组织活动
1.开展“发挥作用,提升质量”的实践活动。党支部要围绕本单位当前中心工作,例如,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整改、迎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等,明确工作重点难点,采取党员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等方式,组织党员积极承担重点难点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中心工作取得新进展。各院级党组织要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2.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党支部要结合五四青年节、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0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等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提前设计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通过现场教学、专题党课、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党员教育活动内容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三、视野纵横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党员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组织好学习讨论和活动。
2.把理论学习与组织活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创新方式载体,提升组织生活效果。
3.要与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列出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4.党支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可报院级党组织批准适当调整时间。
5.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违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因出差、外出培训、上课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进行认真自学。
地球科学学院党委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