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院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提高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石大京研〔2014〕13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季汉成
委员:陈冬霞、邱楠生、王贵文、吴胜和、张枝焕、费葳葳、宋立斌、姚梦竹、孙瑞、张磊
二、 指标分配方案
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比例,按研究生类别以及专业分配指标。
博士专业: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硕士专业:地质学、环境科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学术型)、地质工程(专业型)
注:国际班按人数单独分配名额
三、 评审指标体系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同时兼顾在科学研究、班级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1、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石大京研〔2014〕13号)》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评选资格。
2、综合测评要求:硕士需符合当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20%,博士需符合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0%。如在学生工作、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现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至前50%。
3、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对于公开发表的论文,首先考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文章的级别,按照国外SCI收录、国内SCI收录、EI收录、中文核心期刊等的级别排名;级别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章的数量排名;文章级别和数量相同的情况下,考虑参加国际会议的等级、成绩、综合测评等。
博士: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当中,按第一作者发表文章的篇数及级别进行排名。
硕士: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当中,优先推荐以第一作者发表了文章的同学,综合考虑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研究生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进而推选优秀学生。
4、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企业实习报告优秀者优先考虑。
5、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应为在学期间取得,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四、 评审方式及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公开答辩—择优推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统计表,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学院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公开答辩方式,按照评审实施细则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4、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地球科学学院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