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时间至2015年7月1日)上限为:教授45周岁,副教授40周岁,博士35周岁,硕士30周岁。
3、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各阶段毕业院校均应为“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或国(境)外著名院校;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方向一致。应聘辅导员者须为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
硕士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特别优秀人才及急需专业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为准。
二、招聘计划
详见《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5年度人才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复印件)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基本情况统计表、本科及研究生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本科段和研究生段成绩单、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等级证书)、普通话测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主要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表的)。邮件名称为“岗位(教师/辅导员)﹢姓名﹢专业方向”。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31日。
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采取集中组织选聘与单独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年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初审材料,按面试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
3、面试考核
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组织专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分阶段、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5、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学院理事会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相关待遇
聘用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东营市市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院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学院相关待遇;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按东营市市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7061
联系电话:0546-7396161 7396031 7396018
胜利学院主页:http://www.pusc.cn
招聘邮箱:upcsc2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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