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日常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学风建设,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地球科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成立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学风督查小组,对研究生课堂、考场、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进行不定期督查。
组长:柳广弟 刘洛夫
副组长:陈冬霞
组员:杨明慧、于福生、高岗、尹秀英、周学智、卢鸿娟、费葳葳、李力、宋立斌、姚梦竹、高苍龙
二、研究生学风和日常管理规定
1、严肃考风考纪。研究生考试期间,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主、监考教师安排,考场内不得带入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出现抄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传递纸条、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考试纪律》,所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研究生手册》对该生给予相应处分并在全院通报,同时取消在读期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2、 规范课堂纪律。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需按照培养计划要求按时上课,不得无故旷课,上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分钟按旷课一节论,迟到或早退未满分钟者,次按旷课一节论。遵守课堂秩序,上课期间不得玩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得做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不得交头接耳影响老师授课,课下需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对于无故旷课者,学院将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及《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该生相应纪律处分,对于不遵守课堂秩序、影响教师上课者,将依情节轻重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分。
3、营造良好科研氛围。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办公室学习期间,须按照正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在实验室或办公室中,不允许做与科研学习无关的事,如打游戏、看视频、网购等。实验室、办公室中需制定日常值日制度,保持实验室卫生,每个实验室选出实验室室长,负责日常实验室文明、学风、卫生等相关事宜。
4、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研究生在公寓内要遵守公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尊重宿舍管理人员,保持宿舍干净整洁,不得私挪家具、在宿舍存放及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留宿外人,不得无故晚归;宿舍熄灯及凌晨零点后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玩网络游戏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住宿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宿舍发生违纪现象,如无人承认,则视为集体违纪,宿舍全体成员一并处理。
三、研究生请假管理规定
1、研究生新生入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已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在京外企业工作站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各站负责人逐一确定到站情况并上报学院注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或注册,需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2、研究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学校、学院等统一规定的其它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如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事先请假。研究生探望亲友、处理家务、购买车票困难等都不能成为请假的理由,直系亲属病重必须由本人护理,必须交验医生诊断和单位证明。
3、研究生由导师派往学校以外的地方出差,行前及返回后需要向辅导员报备,学院和辅导员存档,以掌握学生动向。
4、研究生因个人事务请假,必须向辅导员提交假条(注明具体缘由、时间),且由导师签字同意,时间不得超过三天;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需由院党委副书记批准。
5、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站实践期间,应遵守研究生工作站单位的作息时间和假期安排,不得私自离站,因故不能参加工作学习和其它活动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四、研究生请假审批程序
1、研究生因病请假必须有就诊时医院诊断证明。在校期间须凭校医院诊断证明;外出期间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交验医药费收据。病假三天以内须经辅导员同意,四天到七天须经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一周以上(不含一周)须经研究生院审批。如突然发现急重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或不能亲自办理手续时,应持有关证明补假。
2、研究生一般不能请事假,如确需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假程序同病假请假办理程序;研究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学院采用导师及辅导员共同负责制,由研究生导师及辅导员负责对研究生考勤进行管理,研究生需离开学校进行实习等情况需在辅导员处登记去向、在外停留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3、在企业工作站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假一周(含)以内且不离开工作站的,须经工作站现场导师同意,由研究生工作站负责人批准,加盖研究生工作站主管部门公章(学校有派驻工作站辅导员的,还需工作站辅导员签字同意);请假超过一周或请假离开工作站的,除需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需经学校导师同意,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4、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规定。凡未经请假、续假、或请假、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行动者,均以旷课论,对旷课的研究生,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院将严格执行研究生考勤管理办法,每学期期末时公布研究生本学期考勤情况。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3)本办法由地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地球科学学院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