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经学院理事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各阶段毕业院校均应为“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或国(境)外著名院校(全球排名前400);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方向一致。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至2016年7月1日)上限为:教授45周岁,副教授40周岁,博士35周岁,硕士30周岁。
3. 硕士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为准。
4. 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不受招聘计划的限制,常年接受报名。
二、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
1. 教授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给予15万元安家费或购房补贴,提供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专家工作室;具有博士学位者同时享受300元/月博士津贴。
2. 副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者,给予10万元安家费或购房补贴,提供3-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享受300元/月博士津贴,配备专家工作室。
3. 博士
给予6万元安家费或购房补贴,提供3-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享受300元/月博士津贴,配备博士工作室。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报名登记表、基本情况统计表、本科及研究生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本科段和研究生段成绩单、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等级证书)、普通话测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主要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表的)。
邮件名称为“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初审材料,按面试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
3.面试考核
由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分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5.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学院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学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7061
联系电话:0546-7396328、7396031、7396018
胜利学院主页:http://slc.upc.edu.cn/
招聘邮箱:upcsc2011@163.com
附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