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给广大毕业生提供一个文明、舒适、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此规定。
1.学生需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学校正常教学期间,学生未经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晚上必须回到学校学生公寓就寝,不得在外住宿。
3.学生若因公出差,三天及三天以内需持由导师本人签字的相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老师请假;三天以上,两周以内需持由导师本人签字的相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并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报学院办公室备案;两周及两周以上,需持由导师本人签字的相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并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4.学校正常教学期间,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应持证明事前请假,三天及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一周及一周以上由学院报教务处经主管校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必须持证明事前请假,一律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
5.学校正常教学期间,禁止学生组织出游;节假日期间组织出游,需购买保险,且不可离开北京市境内。
6.学生禁止在宿舍内进行网络游戏、打牌等娱乐活动;禁止饮酒;禁止大声喧哗、打扰他人休息;禁止聚众赌博;禁止酗酒滋事。
如有学生违反上述条例,我院将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地球科学学院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