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送审前,经学院审查并向学院提交材料:
1、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
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XXDM_EJXKM_学号_LW
即: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1414_082001_2011312001_LW)
2、提交Excel表格(数据库)。
3、在院办审查:博士生开题、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等情况;
4、在院办领取的二份成绩单分别:自己留存1份、交答辩秘书1份;
二、送审后,由博士生向学位办提交的材料
1、导师评阅书
2、一份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自审清单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自审清单表格从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栏目下载,纸质自审清单应由导师审核签字;电子文档命名:学号+姓名+自审清单,送审前请发至学位办公室电子邮箱:gaojr@cup.edu.cn。
3、一份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全套复印件
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录用通知书原件(包括拟刊载年份、卷、期号等)和被录用论文全文复印件以及其它成果的复印件,会议论文复印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字。
4、学位论文评审费(每位博士生1350元)
费用的收取规则为每篇博士学位论文聘请5位评阅专家,每位专家评审费450元,导师出五分之三元,即:1350元;研究生院和学院各出五分之一。所有费用全部刷卡缴纳。
三、注意事项:
1、博士生答辩前的相关材料,须至少提前3天提请学位会主席签字。其中,如论文评阅专家提出“修改后答辩”的意见,须提交一份与之一一对应的修改说明书,并经导师确认签字,提请院学位会主席审查。
①请答辩秘书领取论文评议书和表决票;
②将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自审清单及论文复印件交送院办再次审核;2013级及之后的学生需要审核国际化经历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博士答辩;
2、博士正式答辩后,需在院学位会开会审查之前向院办提交以下材料:
①电子版 “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信息表”(上报教育部)、申请博士学位材料电子表格(上报校学位会);
②“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
③PDF格式的明评、盲评电子论文(最终版);
④答辩审批材料;
⑤6本博士论文、1本中英文摘要;
⑥博士论文保密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