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1、学生请假必须遵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手册》和校学工处、研工部相关规定,履行学校规定请假手续。
2、学生参加校外实习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上课秩序,不得影响既定论文工作安排,一切以履行学生基本义务为第一前提。
3、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回校住宿,遵守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通过家长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认定书。
4、学生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本科生:学工处网站下载请假表格并如实写明请假事由、时间,取得辅导员同意并签字后(毕业设计阶段还需导师签字确认),经院党委副书记周学智老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至学工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按时销假。
(2)研究生:学工处网站下载请假表格并如实写明请假事由、时间,取得导师同意并签字后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后经学院副院长岳大力老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至学工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按时销假。
5、学生请假期间,需与学校保持联络畅通,遵守相关出差制度。
6、学生因科研工作需要出差的,需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按时销假。
7、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学生本人承担起后果。
注:本项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地球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学院
201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