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存档用年终考核表(注:本人签字、填写日期、A4双面打印):
3. 科研实验人员年度考核表(下载)
4. 机关教辅人员年度考核表(下载)
要求:
1. 全院教职工、助管及兼职辅导员均填写相关表格(含二级教授、重点实验室人员、新进人员和出国人员)。
2 2016年12月30日前,以系(中心)为单位将相关表格交到院办。
附:人事处关于2016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校属总公司: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岗位设置管理(试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人〔2013〕24号)(点击查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石大京人〔2013〕25号) (点击查看)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选派及管理补充规定》(中石大京人〔2014〕26号)(点击查看)考核工作要求,现将 2016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助管以及兼职辅导员亦在考核范围内,任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按照组织部通知进行考核)
二、考核标准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照各单位现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考核相关文件,其他机关、教辅、学院等单位职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参照往年标准执行。
三、考核要求
1.各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负责本单位全员考核;
2.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就以下四种情况做出说明:
(1)出国研修人员:对于出国研修人员也应根据其出国研修表现给出具体考核结果(一般不应降低其年度科研业绩考核标准,教学工作量可以进行相应核减);
(2)事假、病假达到相应标准的教职工:填写考核表备案当年工作,不予认定考核结果,考核结论处标注“因全年事(病)假达到 天,未参加考核”;
(3)2016年新进校教职工:填写考核表备案当年工作,不予认定考核结果,考核结论处标注“新进教职工未参加考核”;
(4)为备案相关教师工作成果,请各单位通知以下两类教师填写人事处考核表,各单位在考核结果处签字、盖章,无需对其认定考核定级:
①在学院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任教师
②各学院二级教授
3.各单位自行确定考核程序、考核小组及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4.考核结果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四、其他相关要求
2017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将以下材料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
(1)各单位考核标准
(2)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3)个人年度考核表及汇总表(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为便于教师档案存档请各单位将年度考核表按照姓氏拼音字母排序报送)
注:“岗位级别”一项填写应与学院岗位聘任结果一致,例如填写为:教研岗5级、教学岗5级、科研岗5级、教学实验岗5级、科研实验岗5级等具体岗位。
联系人:李世玉、钟迪
联系电话:8973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