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健全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安排,自即日起在全院团支部中开展 2023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校级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团员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党员自愿参加。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在此期间因离京学习、工作不能参加的团员,经所在团委同意,以合适的方式参加团员评议,所在团支部要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各团支部在正式开会前,须公布应参加评议的团员名单,对不能参加的须同时公布具体原因。
二、方法步骤
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开展教育评议。要重点围绕学习工作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
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 30%以内。未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团员不能评议为“优秀”
4.做好结果运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的结果要作为 2022一2023 学年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依据,团员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可参评校级“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仅限本科生参评,大二年级及以本科生可参加。优秀团员数量不得高于总团员数的 10%(以“北京共青团”系统记录团员数为准)。基本条件:体能测试及格综合测评专业前 30%未受过纪律处分。年度团员评议结果为“优”,“志愿北京”中登记志愿时长不少于20 小时。各学院需严格审核条件,未满 28 周岁的学生党员可参评此荣誉称号。
三、材料提交
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团员评议作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四个环节的任务,并填写《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台账》报院团委批准并存档,评议表将作为团支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团支部于2023年12月8日上交电子版总结材料(评议“优秀”的名单+500字以下组织生活会总结材料+照片2张)于12月10日前发送至院团委指定邮箱(geoscituanwei@163.com)。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