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实习是我院本科教学中极其重要的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群众观念、劳动观念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使学生获得本专业初步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并为后继课程教学增强感性认识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了确保野外实习的教学效果,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野外实习”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普通地质实习、综合地质实习、油矿地质实习、环境科学专业生态实习和环境认识实习等。
一、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1.院成立野外实习领导小组,实习领导小组由各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各系主管教学的系主任组成,由学院院长任组长,负责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野外实习工作,批准实习教学大纲,审核实习计划;批准实习指导教师名单和实习队的组织计划;督促做好实习准备工作;检查实习效果和质量,组织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
2.野外实习的具体实施由各相关系组织,普通地质实习和综合地质实习由地质学系负责组织,生态实习和环境实习由地球化学与环境科学系负责组织,油矿地质实习由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系负责组织。其他各系和中心都有义务参加相关野外实习工作。
3.野外实习原则上按专业年级组队,每个实习队设队长1人,3个班以上的实习队应配备专职辅导员1人。实习队长全面负责实习队的工作,分管野外实习的教学工作,指导员协助队长做好实习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安全工作。
4.根据实习的性质配备教师,原则上每个自然班配备1名教师。
5.各实习队要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动员组织工作,交待注意事项,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并针对实习的特点,进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应将完备的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发给带队教师和每一位学生,并向学生讲清实习要求、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对实习中的保密、安全教育等一定要落实到人。
二、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
1.实习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认真编写实习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明确实习的路线、每条路线的观测点位及观测的主要内容。观测路线分为必修路线和选修路线两种。在完成规定路线前提下,带队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选修路线。
2.为保证实习效果,各负责系应组织有关教师根据实习大纲编写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应包括实习工作方法、实习线路详细描述、实习报告的编写等内容。
三、备课制度
1.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主要负责野外实习的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备课制度,原则上每年实习都要进行集体备课,第一次带实习的教师必须参加集体备课。
2.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野外实习工作,第一年原则上均应该随相关专业实习队进行野外实习。
四、实习指导教师
1.指导学生实习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更新自身实践知识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原则上我院地质专业和环境专业毕业的教师都应参加野外实习,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野外实习教学环节。
2.实习队长要提前了解实习单位情况,收集资料,根据实习要求,与实习现场联系,并会同现场人员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并结合现场情况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
3.教师要认真做好实习准备工作,研究实习大纲和了解实习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做好实习教材、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图纸等的准备工作。
4.在实习前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和了解具体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介绍实习地点简况及实习注意事项,宣布实习保密要求和实习纪律。
5.在实习过程中教师要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和实习计划的安排,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习中要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培养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科学精神。
6. 安排好学生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包括形势教育、热爱劳动教育、热爱专业教育等),要随时了解学生在实习中的思想表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7.认真组织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和思想小结,评定实习成绩;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8.实习结束后,实习队队长要组织指导教师及时总结实习工作,并向学院提交编写实习总结报告。
9.实习期间严禁携带家属。
五、学生
1.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进行实习,完成实习任务。尊敬老师,听从指挥,关心生产、爱护公物,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2.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实习期间要严格考勤,病假由实习队长批准,超过一周要及时向院汇报。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时,三天以下由实习队长批准,三天及以上报主管副院长审批。无故旷实习三天以上者,遣送回校,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野外期间学生每天出发时,严禁迟到。综合地质实习的学生迟到一次,警告;迟到第二次,遣送回校,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除综合地质实习以外的野外实习,学生迟到一次按旷实习一天处理。
3.实习期间不得离开实习地点到外地游玩,不得擅自离队。除寒暑假分散到实习地点和就地放假外,要集体到实习地点,集体返校,沿途不得逗留、游玩。对于擅自离队或夜不归宿者,遣送回校,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实习期间不得有外宿、酗酒、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也不得在实习宿舍内留宿他人。
5.实习期间要注意保护环境,爱护实习所在地的树木和农作物,不得偷摘老乡的瓜果。
六、财务管理
1.各实习队应根据上一年度实习的实际开支情况提前制定好本年度的实习经费预算,并报学院审批,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超支;
2.各实习队必须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的原则,认真管理好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严禁弄虚作假。
3.为了保证合理地使用实习经费,各实习队的经费使用由实习队长和另一名教师共同负责和签字;
4.实习过程中的计划外开支需先请示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学生成绩考核
1.学生成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实习表现、组织纪律、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考核、实习报告。
2.带队老师应该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保证无特殊情况不能让一个学生缺勤,学生的出勤率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主要组成部分;
3.对于学生实习末的考核,带队教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考试或写实习报告的方式,考试或实习报告的有关规定参照教务处的相关文件执行。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抄袭或弄虚作假;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因各种原因缺勤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经教育不改正者。
八、食宿安排
1.学生住宿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用餐费用由学生自理,带队教师应联系好学生就餐地点;
2.学生住宿费用按学校规定执行,各实习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实习基地以外的地方安排学生住宿,但住宿费不得突破学校的规定;
3.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建议带队教师与当地的单位联系,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4.教师的住宿标准执行学校的统一规定。
九、实习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擅自到江、河、湖、海、水库等非游泳区游泳;
2.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野外遭遇台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注意避雷,慎防落石;
4.实习登山时要注意安全,不准擅自到实习规定路线以外的地方爬山;
5.注意饮食卫生,不准擅自到实习餐厅以外的饭馆吃饭。
十、工作量计算及出差补助
1.工作量计算
每周计算为36个学时/班,每人同时至多指导一个班。
野外实习队长每周加5学时。
野外实习的校内部分每周16学时/班。
首次参加野外实习备课的教师每周计算为12个学时
2.出差补助标准
普地、综合地质实习:100元×实际野外天数
其它实习:80元×实际野外天数
参加备课教师和辅导员:50元×实际野外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