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我院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我院学生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提升学院新闻媒体宣传的质量,使更多学生参与到我院新闻宣传工作中来,促进良好的宣传氛围形成,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主页发表学院相关新闻每篇奖励100元;
二、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院系经纬发表学院相关新闻每篇奖励40元;
三、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菁菁校园发表学院相关新闻每篇奖励30元。
四、所有新闻需经学院团委审核后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宣传部;所有新闻图片需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宣传部要求修改并加附我院院徽及“地科传媒”文字图标。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地球科学学院所有。
地球科学学院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