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组织机构
1.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柳广弟
副组长:季汉成
成员:朱筱敏、钟宁宁、漆家福、吴胜和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博士点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博士生导师为成员。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3.博士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 季汉成
成员:岳大力、刘钰铭、余一欣、芦鸿娟、李力
二、复试及录取细则
1.指标分配和复试人数的确定
(1)学院按学校下达的实际招生指标,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办法分配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硕博连读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
(2)复试生名单确定
根据学校的规定,学院按招生规模的120%~150%确定复试人数。具体要求如下:
◆硕博连读生按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参加复试。
◆统考生复试分数线为:
①初试外国语成绩(笔试)≥ 50分,听力≥7分;
②专业课程及加试课程成绩≥ 60分;
③初试总成绩≥ 200分;
2.初试总成绩的确定
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成绩(笔试100分+听力20分)/1.2*40%+专业一成绩(满分100分)*30%+专业二成绩(满分100分)*30%
注:同一学科内部初试考试科目不同,归一化后计算初试总成绩。
3.复试资格审查
①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时,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一致。
②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③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委托培养”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④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详细请见体检安排(点击查看)。
4.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以一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集体面试制度。综合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及专业翻译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5.复试成绩的确定
①复试之前允许考生转一次导师,本次转导师者视同第一志愿,初试成绩不减分。
②转导师的考生必须向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需原报考导师和接收导师双方同意,并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送交院办,接收复试前调剂申请的截止日期为5月7日。
③复试之后允许考生转导师,总成绩减去10分作为参与排序的总成绩,本次转导师的手续同复试前调剂,接收复试后调剂申请截止到复试结束后当天。
④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E+F)/2]*50%
注:E指复试小组的成绩(满分100分),F指导师打分成绩(满分100分);
硕博连读生总成绩等同于复试总成绩。
6.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学校分配指标的录取
①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志愿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招2名博士生,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校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③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考生优先录取;
④第一轮录取:每位博导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的考生1名;
⑤第二轮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直到招生指标用完为止;
⑥委培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⑦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⑧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2)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协同创新项目指标的录取
根据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基础研究项目由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和协同创新项目两部分组成。
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要求:在研项目若有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不含行业各类基金),其前三年年均科研到帐经费至少为30万元;在研项目若有二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不含行业各类基金),其前三年年均科研到帐经费可少于30万元;按要求提交近2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三大检索系统收录文章情况;由导师本人提出基础研究资助招生需求书面申请,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得基础研究资助的导师每年只能招1名博士生,3年内不得超过2次;获得基础研究资助的导师作为第二作者,获得基础研究资助的博士生论文答辩前必须发表2-3篇三大检索收录的高水平论文。
协同创新项目申请要求: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技〔2012〕2号)文件精神,更好地促进我校基础研究发展,学校鼓励各学院(研究院)开展国内外协同创新、学科间的协同交叉、高水平导师间的协同创新等工作。已开展此类协同工作的导师可申请基础研究博士招生计划,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协同创新项目申请要求详见《2014年博士研究生协同项目申请实施细则》(点击查看)。
①符合使用基础研究项目、协同创新项目指标条件的导师可以单独向学校提出申请。
②各学科获得的基础研究项目指标并入第一批招生指标中使用。
(3)重大研究项目招生指标的录取
学校为支持具有重要影响的科研项目、行业项目特设置重大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本人提出申请,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各有关学院(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①符合使用重大研究项目指标条件的导师可以单独向学校提出申请。
②重大研究项目招生指标数至多不超过学院招生指标的5%。
(4)录取名单的公布
①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②委培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规模的10%,须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③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2014年9月份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三、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联合纪委要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组成巡查和和督导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及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分组及安排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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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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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
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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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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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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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时间:5月8日
上午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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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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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朱筱敏
秘书:余一欣
成员:王铁冠、刚文哲、鲍志东、刘洛夫、季汉成、钟宁宁、张枝焕、漆家福、金振奎、纪友亮、钟大康、王贵文、汤良杰、周建勋、万云洋、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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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5月10日
上午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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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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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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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时间:5月8日
下午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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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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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柳广弟
秘书:岳大力、刘钰铭
成员:庞雄奇、曾溅辉、邱楠生、吴胜和、陈践发、吕修祥、刘震、黄志龙、高先志、徐怀民、侯加根、曾联波、邹华耀、王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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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5月10日
上午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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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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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