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要求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6月16日—6月23日期间进行,请各单位参照学校日程安排,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6月6日前将答辩秘书名单及答辩时间报到院办,并于6月9日前将专业答辩专家组组成名单、答辩时间、地点和学生分组情况通过“实验与实践教学系统”提交。
2、答辩资格审核和论文查重
由答辩委员会指导各答辩小组按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其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各学院在6月23日前通过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上传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查重。
3、评阅教师
每位评阅教师评阅非指导学生的论文数量不得超过8篇。
4、各项评语和成绩
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的评语和成绩、答辩记录均通过“实验与实践教学系统”提交。
为保证评语的质量,避免相互之间的雷同,请相关教师务必参考管理规定所要求的格式撰写评语。每年暑期学校教学专家组按一定比例抽查毕业设计(论文),如认定评语雷同,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及校级优秀(设计)论文评选
6月23日上午下班前通过实验与实践教学系统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成绩不达80分的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取消免试资格。
6、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存档材料如下,请通知学生答辩后及时上交:.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黑体小四)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评语表
(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评语表
(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评分表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检查登记表
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率和优良率不得超过65%,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25%。
8、工作总结及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进行工作总结,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特色、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形成文字材料于6月28日前交院里。
附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