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新时期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根据中石大京就业〔2024〕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小组组成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
组 员: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
二、指标分配方案
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及比例,按本科生、研究生基数分配指标,具体情况如下: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额14人,本科生名额8人;校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额28人,本科生名额16人。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得同时申报。
年级 |
专业 |
人数 |
北京市级 分配指标 |
校级 分配指标 |
博士 |
地质学 |
28 |
14 |
2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35 |
硕士 |
地质学 |
5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90 |
地质工程(专业型) |
81 |
本科 |
地质学 |
36 |
8 |
16 |
资源勘查工程 |
128 |
三、参评条件
1、本办法所称毕业生,是指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校本部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外国留学生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校本部、克拉玛依校区应届毕业生和外国留学生毕业生。
2、申请人提供的获奖及科研成果应为在学期间取得,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油气资源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文章需见刊发表)。
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但取消其评选资格,同时按照学生手册进行违纪处理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优秀毕业生,或已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1)毕业前有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行为;
(2)有学术不端行为;
(3)毕业前有不及格科目;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有就业违约行为或有不良信用记录;
(6)其他应当撤销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情况。
四、评审指标体系
优秀毕业生的评定以毕业生的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综合发展、科学研究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校期间获得过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团员、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在学生工作、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可优先考虑。
五、评审方式及程序
1、优秀毕业生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评议小组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申请: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附件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为A4纸正反打印,手写签字,照片可采用张贴或彩印的方式,不可提交黑白打印版)、《附件2:北京市、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18日中午11:0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自年级辅导员,纸质版材料交至地质楼1106辅导员办公室。(过期提交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评议小组的组长负责组织全体组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审实施细则择优选出拟获奖毕业生。
4、拟获奖毕业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就业指导中心。
5、对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议小组提出,评议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注: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地球科学学院所有。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北京市、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