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中石大京学〔2021〕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地球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地球科学学院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如下实施细则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整体要求和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
面向具备评选资格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兼职辅导员和行政助理。
二、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评审委员会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科负责人、辅导员代表、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统筹评选。
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分配及评选流程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学校设置的奖学金和由学校设置的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研究生企业奖学金
1、企业奖学金以学校下达总指标名额为准,按照年级专业参评奖学金人数比例将奖学金指标分配到各专业。
2、同一年级存在多个专业,该年级奖学金指标根据各专业参评奖学金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当专业人数差距较大,存在不够分配1个指标的情况时,可进行同年级不同专业间公开答辩评审。
3、如企业奖学金出现需要名额竞争答辩时,各专业参照综合测评成绩(两年平均)选定候选人参加公开答辩,各专业参加答辩候选人数应为竞争名额数100%(如同年级两个专业竞争一个名额,则每个专业按照综测排名顺序各指定一名候选人参加答辩)。学院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各年级专业分配的指标及答辩成绩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
4、参评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综合测评(两年平均)成绩和智育成绩(两年平均)需符合各企业奖学金下发标准要求,各专业以研究生综合测评排名(两年平均)为基本依据依次分配奖学金,原则上按照各专业综测排名(满足无挂科和无处分等基础条件),除去已获得其他高级别奖学金(如王涛英才将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以外的学生按照顺位排序。
5、企业奖学金因金额不同,会根据公开答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分配金额从大到小的奖学金类别。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以下实施细则在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整体要求和评选标准情况下执行:
1、学习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参评研究生的5%,每人每次2000元,在校期间参评一次。参评该奖学金的研究生两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和两年平均智育成绩分别为专业年级前60%和15%。
2、学习优秀奖学金以学校下达总指标名额为准,该奖学金指标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以研究生综合测评排名(两年平均)为基本依据依次分配奖学金,原则上按照各专业综测排名(满足无挂科和无处分等基础条件),除去已获得其他高级别奖学金(如王涛英才将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以外的学生按照顺位排序;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与研究生企业奖学金不能兼得;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其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如学生自动放弃奖学金获得,需提交书面放弃申请。
2、对企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