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文件
中石大京地行政〔2019〕1 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严把教学质量关,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我院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经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新一届教学专家组。
教学专家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胜和
副组长:钟大康
委 员:徐怀民、周子勇、杨明慧、白国平、刘钰铭
秘 书:刘钰铭(兼)
地球科学学院
2019年3月
附: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教学专家组
工作条例
(2019年制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教学专家对教学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专家组是学院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聘任
第三条 教学专家组成员应是师德高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关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在职、离退休教师或校外专家。专家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委员若干,秘书一名。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组织审核。
第四条 专家组会每届任期两年,期满后可续聘。
三、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专家组的工作职责
1.教师教学资格的审核与评估,包括新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估,青年教师是否具备担任主讲教师能力的评估,开新课主讲教师的评估和新开课的评估。
2.深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环节,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和评议,推荐精品课程和品牌课,评选合格课,保障新开课、开新课的质量。
3.参与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各项教学成果、优秀教师的评议。
4.指导教师教学发展活动,提供教学咨询服务,对有需求的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一对一个性化咨询;
5.指导教学督导工作,通过深入课堂听课,师生座谈,了解教学情况。
四、教学专家组自身建设
第六条 教学专家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学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向学院提交教学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教学专家组应每学期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位成员应每学期听课至少十六学时,每学期提交工作总结或课程评价表。
第八条 教学专家组举行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讨论、做出决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五、教学专家组待遇
第九条 专家组成员每听课一次计一个教学工作量。学院在年度岗位考核和聘期聘任时,视情况对教学专家组承担的工作予以认定。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基本酬金为1500元/月,绩效酬金为500元/月;在职专家计8个月、退休专家计12个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