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参加组织生活是党章中要求党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各支部及全体教职工党员必须严格遵守此项条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全体组织关系归属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的党员。
第四条 考勤办法
(一)全体党员需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党委相关组织生活安排部署参加组织生活,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党支部的考勤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管,并由专人负责考勤登记、统计、上报学院党委。
(三)各党支部应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四前汇总本月组织生活请假情况。请假个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教职工党员需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学生党员需由党支部书记及辅导员签字后,以支部为单位上交至学院党委。
第五条 考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做到准确无误,党支部内每月均公布相应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勤结果将由学院计入个人年度考核中,请假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