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文件
中石大京地行政〔2019〕8 号
为了保证实验安全,保护实验人员的健康,使实验人员在教学、科研过程中免遭危害,实验室需要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为加强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二条 安全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第三条 根据各实验室承担实验任务、安全管理得要求,按照不同需求及类型发放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常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存放在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第五条 对因防护原因造成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可及时领取更换。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应按流程进行,对不按规定发放或实验时不按规定穿用防护用品的要进行教育和处理,对由此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每个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要根据实验内容等调整的情况,及时向学院或实验室管理部门申请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第八条 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防护用具的完整及可使用情况,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供应。
地球科学学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