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文件
中石大京地行政〔2019〕4号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人〔2013〕2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职工请假流程,关于我院职工科研出差及参加会议等事项的请假,以后均通过OA系统进行,具体调整如下:
1、学院教师科研出差,各类会议出差请假在OA系统向所在单位系主任请假;
2、实验员因公出差:教学实验员需在OA系统向主管教学副院长请假;科研实验员需在OA系统向主管科研副院长请假;
3、报销差旅费时需要附上OA系统的请假条,否则学院不予报销签字;
4、除科研出差、会议出差以外的事假、病假、婚假、因公(私)出国等请假,需要按学校要求填写请假条直接向学院院长请假;
5、学院将在年终公布职工请假情况,
6、以上规定寒暑假除外,但教师因公及因私出国,寒暑假期间仍需要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人〔2013〕43号)中的要求进行请假。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地球科学学院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