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
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标看齐、奋力担当作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院广大党员和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根据《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委员会党内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对2022年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思想导师、“基层党组织工作法”优秀案例、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数量
参见附件1。
二、表彰评选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对象根据不同类型,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应当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勇于担当作为,不计个人得失。教职工党员应履行立德树人使命,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应坚定理想信念,在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自强不息等方面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当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善于做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甘于奉献,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促进,在党的建设方面业绩突出,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思想导师肩负着思想引领和科研指导的双重使命,认同自身角色、热爱思想导师工作,在党支部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和思想导师的双重育人功能,推动学院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充分融合,助力学院“党建育人共同体”建设和“双一流”学科发展。
(四)“基层党组织工作法”优秀案例为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好经验、好做法;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融合式党建,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学生党支部要注重挖掘围绕构建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运行模式,不断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生自我管理水平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当模范履行职责,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政治功能,做到“七个有力”,成为引领广大师生勤奋学习、刻苦研究、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强化政治功能,在“党建育人共同体”建设过程中提升创建质量,助力学院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三、待遇和管理
学院党委召开大会进行表彰,颁布表彰决定。对获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思想导师颁发证书,对获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证书、奖牌。学院党委运用学院网站、学院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导师等荣誉称号的师生,在各类评奖评优中予以优先推荐。对获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将加大下一年度的活动经费支持力度,并视情况适当奖励党员发展指标。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推选出来。
(二)各基层党支部要以评选先进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撰写推荐对象和本支部的先进事迹材料,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事迹和特点;要注重把事迹宣传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1.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11点前,各党支部提交“基层党组织工作法”优秀案例的推荐审批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审批表和汇报PPT。
2.12月19日(星期一)下午2点—4点,各学生党支部对照《石油工程学院纵向党支部工作月历》中规定工作和本年度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红色“1+1”等特色工作做不超过3分钟的PPT述职汇报,其结果将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考核的30%(其余70%为日常工作考核)纳入先进基层党组织结果。
3.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点前,各基层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指导推荐对象撰写的事迹材料。
4.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学院党委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思想导师、“基层党组织工作法”优秀案例、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名单进行审批。
5.12月23日之后,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3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以上材料各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cupb_sgxy@cup.edu.cn,其中邮件主题和附件以“XX党支部-2022年党内表彰申报材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的格式命名,逾期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均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