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A档与BC档可以同时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
申请人须为 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93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 年以内。
4. 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 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 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8. 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 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3.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4. 198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5. 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4 年3 月1 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6. 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 B、C 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 B、C 档和上述计划。
7. 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2025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4-6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博新计划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和一次专家会议评审,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8月31日申报截止,9月份组织一次专家通讯评审。
(一)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
1.提交申请(2月20日至3月13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与3月13日前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2.设站单位审核(3月13日至3月20日)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学校,并填写《2025年度博士后国资计划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学校审核(3月20日至3月27日)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
1.申请人申报(2月20日-4月20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书》,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设站单位审核(4月21日-4月28日)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版块,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并填写《2025年度博士后国资计划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学校评审推荐(4月28日-5月16日)
学校根据分配指标,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资格及业绩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设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统筹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确定申报的具体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和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系统,完成 B、C 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 B、C 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三)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剩余资助经费不再发放。国资计划获选人员未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对于申请博新计划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五)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六)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七)我校师资博士后、优秀学科博士后原则上进站前需申请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请各流动站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申报。
联系人:马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 89733109
附件:
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