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教职工请(销)假
办理时间:日常全天均可办理
办理地点:E服务在线办理
联 系 人:自助办理
文件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人〔2013〕24号)
办理流程:
1、 进入E服务系统,选择“教职工请(销)假审批”流程。
2、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请假申请并提交,流程到达“销假”节点后,说明请假申请已完成。
3、假期结束,及时提交销假。
具体要求:
1、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需休假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考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做到准确无误,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出差、脱产和占用工作时间学习等均应计入考勤表。学校实行日考勤月公布制度。
3、教师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具体上班时间按下列应到校时间考勤: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时间;
(2)学校或所在单位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所在单位临时通知的会议、集体活动、临时安排的工作或其他公益劳动时间。
注意: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不出席的按照旷工处理!
4、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周末,普通教职工(不含处级干部)因私出京向所在单位报备即可,但出国(境)须通过e服务平台履行因私出国请假手续,教师出差应履行请销假手续报所在单位审批。
材料清单:
1、病假:医院诊断证明(必须包含医院公章及建议的休假天数)
2、产假:医疗单位证明
1、各类假期的日期计算均包括寒暑假、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2、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填写“教职工请(销)假审批”流程。
3、教职工休假完毕,应在上班当天销假,在E服务系统“我的任务”—“我的待办”中,找到需要销假的流程,及时提交销假申请。
4、职工请假5天以内(含5天)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批;请假超过5天的,由二级单位及人事处审批。
5、附各类请假类型要求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