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中石大京人〔2018〕10号)文件规定,现就2015年入选的青年拔尖人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青年拔尖人才聘期考核
(一)参加考核人员
2015年入选的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人员
(二)考核程序
1.考核人员填写《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聘期考核报告》,后附成果支撑材料,并准备聘期考核汇报PPT(汇报时间限定3分钟)。
2.根据聘期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所属学科考核人员进行单位考核,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填写《青年拔尖人才聘期考核评议书》。
3.校学术委员会在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考核评议基础上,对受聘者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三)报送材料清单
1.《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聘期考核报告》(命名方式:单位-姓名-聘期考核报告)(纸质版,扫描电子版)
2.成果支撑材料
3.《青年拔尖人才聘期考核评议书》(命名方式:单位-姓名-评议书)(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
4.《聘期考核指标汇总表》(表格仅保留本单位人员,单位核实并填写各项指标,确保信息属实后签字盖章)(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
成果起止日期为: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
5.汇报用PPT(述职时间3分钟)
注:考核人员就聘期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说明,并介绍以下两个大的方面的情况:
(1)考核评价方面(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汇报,没有相关成果也请注明)
a.发表学术论文、论著情况
b.申报、入选各类人才支持计划情况
c.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情况
d.参加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情况
(2)列出所在院四级岗教授考核标准,对比四级岗考核标准汇报完成情况。
各学院(研究院)于7月3日前将材料交人才工作办公室(主楼A1202),电子材料OA尚老师。
联系人:蔡老师 尚老师
联系电话:89733003
人才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