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2〕49号),经2018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现组织开展2018年五、六级职员晋升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聘任至学校管理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任职时间的计算
职员晋升聘任任职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聘任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
三、岗位职数
根据教育部对学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及职员队伍现状,本次五、六级职员可供晋升的岗位职数见下表:
职员级别 |
晋升岗位数 |
五级职员 |
2 |
六级职员 |
4 |
四、聘任条件
(一)本次职员晋升聘任条件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执行。对于2020年底前退休的教职工,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包括非全日制),但相应人员只享受1次条件放宽机会。
1.符合文件规定的职员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2.符合文件规定的职员岗位聘任其他条件:
(1)晋升五级职员条件
a.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9年,或聘任六级职员满12年;
b.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六级职员期间,须具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论文、论著等管理或研究成果;
c.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六级职员期间,作为负责人必须完成一项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课题。
(2)晋升六级职员条件
a.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9年,或聘任七级职员满12年;
b.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七级职员期间,须具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论文、论著等管理或研究成果;
c.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七级职员期间,作为负责人必须完成一项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课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晋升聘任: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
2.近三年受到党纪及行政处分的。
五、聘用组织和程序时间安排
(一)聘任组织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成立聘任组织。
(二)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职员晋升聘任必须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聘任过程中教职工如有疑义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提出。具体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3月25日,学校发布聘任工作通知;
2.3月25日-3月31日,教职工个人向所在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提交申报材料;
3.4月1日-4月7日,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及支撑材料进行核实,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及考察个人表现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随后在本单位校园网主页上对推荐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排序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4.4月中旬,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人选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复核;
5.4月下旬,机关职员聘任小组、学院(研究院)与直属单位职员聘任小组根据五、六级职员晋升岗位职数和聘任条件,对二级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各组推荐晋升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对推荐晋升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5月,学校职员岗位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确定五、六级职员晋升人选,会后学校对五、六级职员晋升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开聘任小组及聘任委员会的评委名单。
7.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聘用。
六、职员申报材料
1.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2;
2.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以文件夹或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enshichu@cup.edu.cn,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七、工作纪律
(一)职员晋升聘任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职员聘任工作,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审查申报人的条件和申报材料,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和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上报学校。
(二)职员聘任委员会委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坚持评审原则,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为弄虚作假人员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三)申报者个人必须如实填报各种信息,对在评审活动中用各种方式拉票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晋升资格。
举报电话:人事处89733060;纪委89733099。
岗位聘任工作联系人:刘悦 赵茜
联系方式:89733060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