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要求,现将2019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岗位聘任的聘期和聘任对象
本轮岗位聘任的聘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一聘期工作成果的统计周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聘任对象为机关、直属单位和校办企业总公司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但不包括校聘非事业编制未定岗位级别人员。
二、聘任条件及岗位比例
(一)聘任基本条件
岗位聘任基本条件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校〔2007〕95号)文件执行,不得突破学校聘任文件中任职年限的要求。
(二)聘任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聘任条件由各聘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三)岗位比例
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比例为3:7,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比例为2:4: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比例不超过中级总人数的50%,九级及其以下岗位比例由聘任单位自设。
三、聘任组织、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聘任组织
1.学校成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聘任单位成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由单位负责人担任。二级单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的制定、聘期考核、聘用等工作。
(二)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20日前,各聘任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上一轮聘期任务及聘期考核标准认真组织聘期考核,并公示聘期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2.2019年12月31日前,各聘任单位将上一轮聘期考核结果和本轮岗位聘任相关文件(含聘任组织名单、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聘期考核要求等内容)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岗位设置与聘任办公室(人事处)。
3.2020年1月8日前,各聘任单位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比例和岗位数量,根据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通过个人申报和组织评审相结合,组织本单位岗位聘任工作。聘任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岗位设置与聘任办公室(人事处)。
4.2020年3月上旬,学校召开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各聘任单位上报的聘任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任,相关待遇于2019年1月起执行。
5.各聘任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期岗位职责书》。
四、有关问题说明
1.加强师德师风考核,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一旦发现应聘人员在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背聘用程序的行为,立即终止聘任程序,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年度考核两次被定为不合格者,聘期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基本合格者,不能申报高一级的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降一级岗位聘任。
3.受党纪或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岗位。
五、工作纪律
1.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聘任工作,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做好考核与聘任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委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坚持评审原则,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为弄虚作假人员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3.申报者个人必须如实填报各种信息,对在评审活动中利用各种方式拉票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聘任资格。举报电话:人事处89733060;纪委89733099。
4.此次岗位考核与聘任工作申诉案件,由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申诉电话:89733049。
岗位聘任工作联系人:刘悦、赵茜 联系电话:8973306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事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