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的通知

为规范我校师资博士后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优秀人才队伍的培养,根据《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中石大京人[2017]9号),现将我校师资博士后中期考核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进站工作满一年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对师资博士后的思想觉悟、责任感、师德师风等思想政治水平进行考核。

2、科研能力。重点考核师资博士后进站以来参加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情况。

3、学术水平。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附表)内容,考核师资博士后发表的科研论文、论著和专利等内容。

4、教学能力。考核师资博士后承担本科生助教等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或协助指导研究生论文写作的情况。

5、其他方面。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师资博士后的其他方面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三、考核小组成员

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由院系所的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四、考核结果

师资博士后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学院(研究院)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博士后,学校将终止其师资博士后待遇,调整为一般博士后。中期考核表由学院(研究院)盖章后报人事处存档。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事处

                                                                                                2018年11月5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