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开展2018年中级职员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2〕49号),现就2018年中级职员晋升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现聘八级职员

二、聘任条件

(一)职员晋升聘任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1.符合文件规定的职员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2.符合文件规定的职员岗位聘任其他条件(七级职员):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6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晋升聘任: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

2.近三年受到党纪及行政处分的。

三、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3月25日,学校发布聘任工作通知;

2.3月25-31日,个人填报《初中级职员聘任申报表》,向所在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提交申报材料;

3.4月1日-4月7日,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及支撑材料进行核实,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随后在本单位校园网主页上对通过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4.4月中旬,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中级职员人选资格和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后发文聘用。

四、有关说明

1.中级职员按聘任条件自然晋升相应职级,聘任起始日期按满足任职年限之日起计算,并从聘任之日起补发工资相应项目差额。

2.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并做好职员晋升聘任工作;

2.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初中级职员聘任申报表》、《职员聘任单位遴选会议备忘录》,请报送纸质版材料(领导签字、盖章)。

岗位聘任工作联系人:刘悦  赵茜

联系电话:89733060 

附件1:《初中级职员聘任申报表》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聘任单位遴选会议备忘录》

 

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