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内外访问学者选派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人〔2020〕44号)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在职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京校〔2009〕9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二)类别要求
1.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2.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四、选拔程序
1.校内审批(交至师资办)
(1)申请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内外访问学者申请表》,并上交至所在单位;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学院应对本单位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3)2023年3月31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内外访问学者申请表》及所规定的审批材料、《国家公派出国研修报名汇总表》报送到师资办,其中《汇总表》同时需要电子版材料。
2. 留学基金委员会所要求申报材料递交(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基金委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30日。校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2)2023年4月18日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纸质版单位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89733582
五、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如无特殊情况,CSC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CSC批准放弃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二)入选者应在各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出国期间应按照所在单位审批通过的研修计划开展研修,每3个月向使馆和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行前教育,对其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做好过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六、青骨项目相关说明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暂未公布,参照2022年青骨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0-30日,请有意申请出国研修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9733109
附件1: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及相关要求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内外访问学者选派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人〔2020〕44号)(登陆OA后查看)
附件4:《国家公派出国研修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