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项目

     为做好外国专家聘请工作,根据外专发【2017】36号、外专发【2015】176号等文件的指示,对我校邀请外国专家来华进行短期访问、工作等邀请流程和材料做出如下调整。
     外国专家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视为访问、交流、考察,邀请方需协助其申请市级(含)以上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签发的邀请函,被邀请人凭该邀请函向当地中国使领馆申请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F字签证。外国专家来华停留时间超过90天的,均视为工作,须按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规定办理签证和居留手续。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需于被邀请人来华前至少一个月前,提供以下材料: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邀请函申请表 (由邀请或被邀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国际处在外专局系统提交);
2. 申请人承诺本人无犯罪记录 (外文原件和中文翻译件);
3. 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协议或邀请单位邀请说明:包括申请人姓名、国籍、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并列明所有工作地点及入境次数(备注:用人单位应注明邀请外国人的费用安排,对邀请行为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邀请外国人在华费用支付等进行担保);
4.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5. 其他:符合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应提供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外专短期来华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短期外国专家聘请备案表(点击下载)

详情咨询:兰海帆、范小嫄
咨询电话:89731677